114年全國運動會閉幕典禮單位入場須知
一、參加人員:
(一)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:
每縣市隊15人,由總領隊(或指定專人代理)率領進場,由大會服務人員引導至觀禮區(如附件)。
(二)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:
大會各競賽種類裁判長(或指定專人代理)進入會場觀禮。
(三)大會籌備會人員:
籌備會秘書處各組工作人員派代表進入會場。
二、集結時間及地點:
(一)集結時間:10/23(四)14:40-16:20
(二)集結地點: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表演廳(640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)
(三)各縣市運動員、隊職員請於10/23(四)14:40於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表演廳大廳報到、集合,並由工作人員引導位置入座。
三、閉幕典禮頒獎順序:
(一)績優單位獎
(二)績優個人及團隊獎:
請得獎個人與團體務必派代表準時於指定位置就位,由大會人員引導上台領獎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除下屆主辦單位提供閉幕典禮5分鐘表演外,其餘縣市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,請各單位進場時務必配合。
(二)閉幕典禮進行時,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。
(三)本須知若有修正,依大會公告為準。
附件:閉幕典禮座位分配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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