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會保險資訊
一、公共意外責任險
(一)保險對象:參加本次「 114 年全國運動會」活動人員。
(二)保險範圍:於賽會活動期間在活動場地內發生之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。
(三)保險內容承保項目
幣別:新台幣
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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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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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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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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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人體傷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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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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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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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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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億80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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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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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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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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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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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保險契約之最高賠償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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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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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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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意外事故之自負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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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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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全國運動會各類人員團體傷害保險
(一)保險對象:參加本次「114 年全國運動會」之選手、教練、領隊、裁判、工作人員(含醫護人員及運動防護員等)、表演團體、志工(以上人員以造冊名單方為保險對象)。
(二)保險範圍:於比賽期間在活動場地內因競賽發生之事故,致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該傷害而導致死亡、失能。志工申請理賠時,由中華民國114年全國運動會志工組出具書面證明。
(三)保險內容承保項目
幣別:新台幣
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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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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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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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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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人意外死亡或失能保險金額(15足歲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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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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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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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人意外死亡或失能保險金額(未滿15足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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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200萬
(其死亡給付之規定依保險法第107條辦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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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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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人意外事故醫療保險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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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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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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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負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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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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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保險期間:
(一)工作人員:民國114年6月2日0時起至民國114年10月24日24時止。(含開閉幕典禮)
(二)各單項比賽保險日期依公告賽程為準。
四、服務窗口:
(二)賽會期間專人聯繫窗口
1.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核保窗口)
吳凰瑛
電話:05-6321389 #28
2.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理賠窗口)
謝鼎鈞
電話:04-7242147 #53
五、理賠流程及理賠文件:
(一)公共意外險暨團體傷害保險
理賠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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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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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採取合理必要措施避免損失擴大。
2.拍照、錄影,保留證據。
3.填寫理賠申請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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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意外險:初步判斷事故責任,如為重大事故或可能有疑義之案件,將委任第三方公證人進行訪談、查證及協商等理賠處理程序。
團體傷害險:確認文件、醫療單據是否齊備或需照會補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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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意外險:依民法侵權行為評估及計算活動主辦單位損害賠償責任。
團體傷害險:依事故原因及醫療單據進行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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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屬保單承保範圍,保險公司理算可賠償金額供確認;如非屬承保範圍,保險公司進行說明後,由活動主辦單位逕行處理後續事宜。
1.保險公司提供和解書、賠款同意書等所需文件格式。
2.自負額由活動主辦單位支付,保險公司僅支付超過自負額部分。
如非保單承保範圍或應負賠償責任低於保單自負額,向活動主辦單位說明並經確認後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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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理賠文件
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理賠應備文件
應備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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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傷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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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物損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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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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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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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證明、相驗屍體證明書、除戶戶籍謄本、受益人戶籍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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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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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單據/維修、購買單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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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現場照片、傷情相關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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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傷害保險理賠應備文件
應備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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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身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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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失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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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害醫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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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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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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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驗屍體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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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戶戶籍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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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益人戶籍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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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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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診斷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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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單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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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傷害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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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專案負責人員
專案人員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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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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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繫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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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窗口:吳鳳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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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:2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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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5)632-1389分機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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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窗口:謝鼎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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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: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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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4)724-2147分機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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